您现在的位置是:首页 > 水泥强度

关于华新水泥厂旧址保护规划的意见

企通水泥网 2025-11-29【水泥强度】124人已围观

简介关于华新水泥厂旧址保护规划的意见办保函〔2015〕532号湖北省文物局:你局《关于申报华新水泥厂旧址保护总体规划的请示》(鄂文物文〔2014〕46号)收悉。经研究,我局意见如下:一、应根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华新水泥厂旧址简介,进一步梳理、明确文物本体构成。二、专项评估部分(一)文物构成与价值评估应...

关于华新水泥厂旧址保护规划的意见

办保函〔2015〕532号

湖北省文物局:

你局《关于申报华新水泥厂旧址保护总体规划的请示》(鄂文物文〔2014〕46号)收悉。经研究,我局意见如下:

一、应根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华新水泥厂旧址简介,进一步梳理、明确文物本体构成。

二、专项评估部分

(一)文物构成与价值评估应分开表述,价值定位应客观科学。

(二)应对评估内容和现状问题进一步梳理,注意现状评估与主要问题的对应。

(三)进一步细化现状评估内容,补充文物本体残损状况及破坏程度评估。

(四)补充安防、消防、自然灾害等专项评估。

(五)补充对现行保护区划的评估。

三、保护区划部分

(一)适当调整建设控制地带范围。建设控制地带南边界线建议向南调整至磁湖边界。

(二)保护区划列出的区划适用范围应与评估分类相对应,比如煤库及运输区等。

(三)同一类建设控制地带内,建议建筑高度控制指标应保持一致。

(四)保护区划管理规定应考虑工业遗产的特殊性和未来利用需求。

四、保护措施部分

(一)进一步细化文物建筑的保护措施,“分级保护”措施应明确到具体建筑,并补充相关对应文物建筑的评估内容。

(二)应对“设备修复”的内涵进行阐释,明确具体设备修复的标准。

五、环境整治规划部分

(一)环境整治措施应与评估结论相对应。如环境现状评估中认为外围部分新建筑与文物风貌不协调,但环境整治措施部分却要求改造时保留新建筑主体结构和外观特征,两者不一致。

(二)环境质量标准缺乏可操作性,建议取消。

六、展示利用规划部分

(一)展示利用规划应突出工业遗产的特点,最大限度地使用现有工业设施,并为未来发展提供空间。

(二)规划拟将华新水泥厂旧址建成“考古遗址公园”,定位不准确。应在对华新水泥厂旧址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,从工业遗产保护展示和市民文化活动等方面,进一步确定其展示利用功能定位。

七、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的体例,进一步精简梳理规划文本,补充完善规划图纸。如世界水泥发展以及中国水泥工业发展简述、水泥行业发展变迁、生产工艺、关联遗存与历史名人等内容,宜列入规划说明。

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所报保护规划进行修改完善,按程序另行报批。

专此。

国家文物局

2015年04月28日

很赞哦!(101)